《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新时期高等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教务处、科研处于5月29日上午9:00开展了专门的集中学习。
为达到最佳学习效果,事先制订了学习方案,由党员带头开展集中学习。学习中,每位党员和教职工都认真聆听了《规范》内容,并逐条对比,深入思考,意识到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来要求自己;在业余自学中以深刻反省为主,结合本职工作,充分认识到《规范》在我校教风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职工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集中学习中还会拿出各自的学习心得,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保障学习数量和质量,使《规范》学习落实到位。
教务处、科研处领导对广大党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将《规范》学习与“创先争优”和学习雷锋活动相结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建立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