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教育部、民政部等国家部委办局及湖南省教育厅陆续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民政部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民函〔2011〕262号)、《民政部关于印发< 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民函〔2011〕265号)、《关于印发<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湘教发[2011]48号)等重要文件。
从这些文件中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高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新平台、新境遇、新形势下的发展主题,而这个发展主题的关键突破口主要在于“专业建设”。为此,我校教务处在组织各学院认真学习上述重要文件的同时,还组织了对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中的近1000个专业的建设方案进行了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各学院各专业积极思考,认真总结自身多年的建设经验,虚心吸取同类院校的专业发展智慧,提出了明确的专业建设理念——以“开放”的视角、“包容”的心态进行专业建设。
“开放”注重的是一种思考专业的视角,其意旨就是要重视各种专业建设方案的不同表达,要理解各种方案的价值,要尊重专业建设中的分歧,要以开阔的心态与精神,共同关注、共同探讨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各种问题,并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释放智慧,形成共识;
“包容”强调的是一种对待专业建设的心态,其根本在于要创设各种学习、自主、探索、创新、多元、个性、协作、互动、和谐的氛围与空间,让各个专业在兼容并包中达成外延发展与内涵提升的完美合一。
在很大程度上讲,“开放”的视角与“包容”的心态是一体两面,既不能脱离“开放”来言“包容”,也不应该抛开“包容”来说“开放”。实际上,“开放”的视角与“包容”的心态是一种专业建设的精神素养与内在品质。
各学院应当在这种精神素养与内在品质的引领下,一如既往地发扬积极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刻苦探索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新途径、新方式,潜心钻研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各专业的内涵和质量,努力使每个专业都成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