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新疆地区教育水平、促使民政工作更好发展,加强我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各种学会协会等资源建立省级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建设成果的引领和辐射效应,我院与新疆自治区签订了合作协议,对新疆进行教育、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援助,我院于2010年11月份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赠电脑110台,其中新电脑10台,2010年12月我院收到新疆吐鲁番地区民政局的收货证明及感谢信。
此次援赠电脑为我院与新疆地区交流开了一个好头,也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我院将与新疆地区在更多层面上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