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各高职院校能在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促进全国高职院校财务治理水平提升和学校事业发展。2018年10月23日至26日,教育部财务司和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联合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高等职业院校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财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220名高职院校校长、副校长参加培训,我校分管财务的李科副校长参加此次培训。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做了“新时代、新要求、新作为——关于高职院校财务工作的思考”的主题报告。她强调,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从教育层面看,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定位没有改变,特别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基调没有变,切实增强教育财政投入的调子不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不变等等,这些都为高职院校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新时代提出了新要求。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全面提升学校财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要求高职院校要更新观念,财务工作要从管理走向治理;要建章立制,做好学习和宣传,把制度变成学校全体员工的口头禅;要做好规划,真正实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要编制好学校预算,预算编制必须由学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紧密合作,共谋事业,共同编制。同时,预算编制要实、要全、要严、要唯一、要有成效,凸显刚性,体现柔性。要突出绩效,学校要树立全员绩效意识,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全方位绩效考核。高职院校要建设好财务人员队伍,加强培训,提升水平。 财政部会计司应唯巡视员做了题为“政府会计改革总体情况介绍”的报告。从为什么要改革、如何改、总体目标、任务及措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设计思路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阐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薛伟副院长结合自身在财政部预算司20年的工作实践,系统介绍了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情况。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维度剖析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刻内涵。国家对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特别关注3个方面:一是要确立绩效目标;二是对执行结果问效;三是实施问责,即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处王光艳处长从内控的概念和演变、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高校内控的实施与应用三个方面展开阐述,重点从高校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六大方面如何进行内控进行分析,思路清晰,案例翔实,见解深刻。 通过参加培训,开阔了视野,了解了政策,获取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