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各高职院校能在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促进全国高职院校财务治理水平提升,2018年7月27日至30日,中国教育会计学会高等职业院校分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新制度会计实务高级研修班。全国高职院校14名校长、56名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和90多名财务处长参加培训,我校分管财务的李科副校长带领财务处处长张流柱参加了此次培训。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做了“新时代、新要求、新作为——关于高职院校财务工作的思考”的主题报告。她强调,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从教育层面看,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定位没有改变,特别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基调没有变,切实增强教育财政投入的调子不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不变等等,这些都为高职院校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新时代提出了新要求。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全面提升学校财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要求高职院校要更新观念,财务工作要从管理走向治理;要建章立制,做好学习和宣传,把制度变成学校全体员工的口头禅;要做好规划,真正实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要编制好学校预算,预算编制必须由学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紧密合作,共谋事业,共同编制。同时,预算编制要实、要全、要严、要唯一、要有成效,凸显刚性,体现柔性。要突出绩效,学校要树立全员绩效意识,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全方位绩效考核。高职院校要建设好财务人员队伍,加强培训,提升水平。
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教授就“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及对职业院校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做好新制度的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可行的4点工作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各高职院校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新制度实施领导小组,把部门业务工作转化为单位政治任务;二是做好基础工作:资产负债清理核实,完善财务支撑系统功能等;三是做好准备工作:组织新制度培训,掌握新旧制度差异、重点和难点,分析和选择会计方法。四是做好新制度模拟:选择新旧制度并行运行期,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新制度准则顺利实施。
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林学雷从“学懂、弄通、做实”3方面着手,详细介绍了高校如何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他强调: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不是财务一家的事情,新制度实施中的以下具体工作任务需要相关业务部门提前完成。一是资产核查: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清查,按制度要求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提供基础;二 是合同清理:合同管理部门应提前做好合同的分类清理,收入类合同应明确收入权责确认依据和时点要求,支出类合同应明确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便于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基建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部门一起按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为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建业务会计核算准备条件;四是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部门需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业务与财务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构建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平台,为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参加培训,开阔了视野,了解了政策,学习了经验,结交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