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在全党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民院党发[2016] 80号)文件精神,殡仪学院党总支教工二支部在殡仪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李成主持,支部9名党员全部参加,殡仪学院党总支书记卢军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学习动员、自我总结、支部初评、大会评议(包括通报准备情况、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五项议程组成。会上,支部书记李成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对评议前所做准备工作进行了说明,明确评议目的,要求支部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党员评价标准,对自身在党性认识、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总结与批评,以此找出差距、明确原因。支部成员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了自评与互评,肯定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找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之后,殡仪学院党总支书记卢军对于同志们的自评和互评情况给予点评,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方面,并提出改进建议。会议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填写党员测评表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通过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殡仪学院党总支教工二支部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性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党支部队伍的先进性、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